学历、工作经历:1995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学士学位。2004年考取辽宁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获得辽宁大学法律硕士学位。1995年8月分配到桓仁法院至今。由书记员、助理审判员至审判员。曾任民二庭庭长,现为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员额法官。 调研成果:《我国破产法律制度中平等观念地建立》、《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地确认》分别在“盼盼杯”辽宁省政法系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大奖赛中被评为二、三等奖。《集体林权流转的相关法律制度研究》获辽宁省法院系统第二十三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集体林权流转纠纷的审理》被录入国家法官学院全国专家型法官司法意见精粹土地与房地产卷中。《集体林权流转的相关法律制度研究》(调研版)全省法院调研课题三等奖。《对民事独任审判机制的调研》为全省法院系统重点调研课题。 社会实践:从事民事审判践25年。主要在合同、企业破产方面有所体悟。长期任县总工会法律顾问和法律自愿者。参与桓仁浑江网箱渔养殖补偿工作小组,在渔业养殖权补偿上提供法律支持。参与天泰大学城开发项目专案政策法规组,在银行抵押权与商品房消费者之间权利冲突问题上提供法律支持,化解社会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