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法学会2022年度立项课题招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发表时间:2022-04-15 10:11作者:本溪市法学会 一、指导原则 以为本溪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为目标,坚持应用研究的导向作用,突出针对性和时效性,从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的结合上,努力回答我市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本溪全面振兴提供法学理论支持和法律对策支持。 二、申请资格 1.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 3.不得以中央、省级部门批准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课题成果申请,不得以已结项的中国或辽宁省法学会课题申请,不得以已出版、发表的成果申请。立项后发现主持人存在以上情况的,撤销立项。 三、申报和评审 1.申请人从《课题指南》中选定题目研究,可以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文字做适当修改。 2.申请人确定选题后填写《课题立项申报表》,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专门会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 3.确定的立项课题,申请人按照时间节点形成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立法建议稿等,并填写《课题结项审批书》上报市法学会。 4.市法学会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主要对成果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创新性、规范性、可转化性进行评价。 凡是通过评审予以结项的课题,予以经费支持。 四、成果转化 1.课题结项后,主持人应在1个月内向市法学会提交法治建议,每份2000字左右。 2.法治建议选取成果中最具有决策咨询性的部分,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或理论问题,从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的角度提出对策建议。 3.法治建议强调思想性战略性,突出问题导向,侧重对策建议,不需要对整个课题成果进行凝练。 4.对于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法治建议,将作为市法学会《法治建议》报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 五、工作要求 1.课题申请人分别填写《市法学会2022年度立项课题申请表》《市法学会2022年度立项课题结项审批书》报市法学会(见附件1、附件2)。 2.报送时间:2022年5月10日前,将立项课题申报表纸质一份报市法学会,电子版发至邮箱bxsfxh@163.com,邮件名称为“申报表:姓名+课题名称”;2022年9月底前,将课题结项审批书2份和研究成果各2份纸质版报市法学会,将全部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上述邮箱。 3.在研究成果中不得出现任何透露申请人个人信息的文字,如所发表论文的名称、刊物,否则将作为不合格申请处理。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遵守《本溪市法学会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取消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 3.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表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本申报公告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4.已经作为立项的课题,申请人无故不参加结项的,两年内不得申报立项课题。 联系人:王翠洺、李雹 联系电话:024-42890782。
附件1:本溪市法学会2022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2:本溪市法学会立项课题申报表 附件3:本溪市法学会立项课题结项审批书
本溪市法学会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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