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学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 主体责任十个纳入责任制

发表时间:2021-06-24 13:44

市法学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

主体责任十个纳入责任制


一是要纳入理论学习计划。每年年初,组织拟定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其中,通过及时传达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素养,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要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每年年初,市法学会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时,要注重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提升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一项根本要求,摆在市法学会坚定不移地加强自身政治建设、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法学会工作得到高质量快速发展的重要位置,确保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上,自觉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三是要纳入党建责任范畴。每年年初,市法学会要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自身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和党组成员、副会长与市法学会机关两名党员干部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研究年度从严治党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个重要方面,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四是要纳入综合目标管理。每年年初,市法学会无论是制定综合目标,还是制定机关党员干部月份和季度工作目标,都要注重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共性任务纳入目标管理,做到人人身上有责任、个个肩上有担子,并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凸显出意识形态工作在市法学会工作中的重要地位、重要作用、重大责任。

五是要纳入年终绩效考评。每年年初,要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市法学会党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年终进行一次总体考评,并将年终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促使领导干部和其他党员干部自觉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真正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六是要纳入党纪督查范围。每年年初,市法学会要注重把树导向、管方向作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着力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把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述职报告、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其他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接受监督和评议,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铁规发力、制度发威。

七是纳入对法学会会员管理。每年年初,市法学会要在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等全市性会议上明确,意识形态战场上没有开明绅士,也没有中间路线。法学会会员必须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对于否定社会主义道路、否定党的领导、否定改革开放等错误言论,与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一致的思想言论,要敢与亮剑。在涉及旗帜立场、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上,绝不能作旁观者、作壁上观,绝不能含混不清、躲躲闪闪、怀鸵鸟心态,而要敢于发声,真正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

八是纳入法治基层行活动当中。每年年中,市法学会要按照辽宁省法学会等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本溪市实际,把意识形态管理的重点要求,纳入在全市法学会员中组织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之中,作为增强基层群众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通过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

九是纳入双百法治教育活动中。每年年中,市法学会在研究制定本溪市“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指导意见时,要把意识形态管理的政治要求写进工作意见,要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加大法治宣讲力度,掀起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的热潮,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十是纳入法学法律研究全过程。每年年中,市法学会在参与论坛或筹备会议等有关法律法学研究事务过程中,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国法学会章程》,特别是意识形态管理方面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本溪市法学会的政治引领力。要认真贯彻2020年市法学会研究制定的关于重大学术活动、论坛、年会、课题、法治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法学会会员都能旗帜鲜明讲政治,一以贯之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提升政治站位,深化政治认识。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新城路51号
本网站由本溪市法学会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