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以案释法 : 一瓶啤酒引发的命案

发表时间:2021-06-10 10:02

【法院】以案释法 : 一瓶啤酒引发的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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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丽敏,女,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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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0年的一天,23岁的王某某和其兄杨某某一起到歌厅唱歌饮酒,直到凌晨时分才打算结账离开。此时,二人点的啤酒还剩下一些没有喝完,在结账的时候需要退掉,可是服务员王某宇却少数了一瓶,在王、杨二人提出异议后,王某宇又重新数了一次,并且按照正确的数目为二人退酒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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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结完账后,王、杨二人又返回了包厢,质问王某宇为什么之前少数了一瓶,由此引发口角。二人共同殴打王某宇,并与歌厅其他多名服务员发生撕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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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的王某宇跑到歌厅后厨,从衣柜内取出一把折叠刀,持刀追赶已跑到歌厅门口的王、杨二人,并用刀将王某某刺伤,造成其心脏被刺破而死亡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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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王某宇痛悔万分,投案自首,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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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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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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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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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瓶啤酒就是几块钱的事。如果王某某与杨某某在歌厅如实结账后能离开歌厅,不对服务员王某宇殴打辱骂,就不会引发本案;如果服务员王某宇能够在被打后冷静依法处理,听从其他服务员的劝告阻拦,也不会有本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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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瓶啤酒的账,使23岁的王某某失去了生命,使即将步入而立之年的王某宇身陷囹圄;一瓶啤酒的账,让两个年轻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让两个家庭陷入悲痛,后果沉重,代价惨痛。在此提醒大家,一定要吸取教训,遇事冷静处理,依法维权,且莫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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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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