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贺 | 东北地区熟人社会对法治的负面影响(十五届《东北法治论坛》获奖论文)

发表时间:2021-05-26 14:49

东北地区熟人社会对法治的负面影响

颜 贺


一、熟人社会的概念与特征

   “熟人社会”是一个有着俗成的和学术上两个意义的概念。“熟人好办事”、“朝里有人好做官”是民间对“熟人社会”的朴素表达。而将熟人社会的概念抽象提炼出来的,是上世纪40年代费孝通先生的著作《乡土中国》。费孝通先生用及其形象的比喻将西方社会和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做了对比,他认为西方社会的国家结构像是捆稻草,“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扎成一扎,几扎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1],这种格局是“团体格局”,界限非常分明,内外不能模糊,这与西方民谚“他人即地狱”所蕴含的内核是等值的。然而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是由一个个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格状结构,费孝通先生称之为“差序格局”,这个格局就像石头投入水面所引起的一圈圈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的圈子的中心。[2]在这个系统中,“己”如同一个圆环的靶心,血缘、地缘是最靠近中心的,是的紧密外围,大概在2、3、4环的位置,学缘、业缘、友缘在再外一层,大概5、6、7环的位置,再往外才是陌生人的范畴。

“熟人社会”作为一种社会组织结构,与“法治社会”并不是一个硬币的两个面,而是互相影响、相互渗透的。熟人社会的运行方式和思维方式以“情”为核心,有人情要用,没有人情要创造人情去利用。就如同想要靠近一个投石入水所产生的波纹的中心,就需要往他的附近也投石子,靠两个石子的水波纹来产生交集。中国人在解决陌生人交际的问题上也有着独特的方式,也就是“把陌生人变成熟人”。通过形形色色的MBA班、总裁班,原来不认识的企业老总变成同窗;一届又一届的党校学习,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变成了同学。所以在熟人社会的运行规则之下,没有陌生人相交往的概念,因为所有的陌生人,只要有交往诉求,都会想方设法变成熟人。熟人社会的存在自然有其合理性,注重情的行为规范,以血缘、地缘和熟悉关系为纽带而存在,在社会生活中也有整合社会、维系人际间感情、保持社会稳定与协调的积极意义。当然反之也有负面影响,这种负面影响,将是我们后文所要阐述的重点。

二、东北地区熟人社会的成因

   如前所述,“熟人社会”在中国是一个普遍的、由来已久的、根深蒂固的社会现象,但是,在东北地区,“熟人社会”又有着自己独特的成因和现状。

(一)东北地区的特殊地缘因素

1、“闯关东”带来的紧密地缘关系

历史上的东北,因地处偏远、高寒地带,在大多数时期都是人烟稀少。直到清朝同治年间到中华民国这一历史时期,大批山东等地区的“关内人”背井离乡开始艰辛的“闯关东”之旅,大多数是携家带眷,投奔乡邻,或者整村、整家族一起出发,抱团取暖,才能抵御这一路上的颠沛流离。这一过程中,体现出浓厚的亲缘关系、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因为只有依靠熟人之间的紧密结合,才能提升在背井离乡之地的存活率。所以,在扎根固定在东北大地之后,这份紧密的熟人关系也保持了下来,成为东北地区熟人社会的底色。

2、老工业基地的遗留特征

作为“共和国长子”,东北老工业基地遗留着浓厚的政企不分、社企不分的特征。辽宁的本溪、鞍山等依托传统钢铁厂的城市,黑龙江的鸡西、鹤岗等依托煤矿企业的城市,整个城市的建制、设置,几乎都围绕着这唯一的大型国企,厂即城市,城市即厂。人们生于斯长于斯,从生到死、衣食住行都不脱离集体。出生于企业附属的医院,住企业家属楼,上学在企业附属学校,在父母所工作的企业顶岗工作,通过熟人介绍结成婚姻关系。周围的同事是邻居也是长辈、亲属,形成多种身份的重叠,陌生人出现的几率低而又低。这种贯穿一生的“熟人社会”对东北地区的影响也是根深蒂固的。

(二)人才负流动

东北地区人才负流动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近几年,与扶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各项政策背道而驰的是,东北人才流失严重程度日益增加。大数据时代,数据成为说明问题的最直观工具。笔者参考2019年毕业生流向统计数据,体现出的结果更加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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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毕业生人才吸引指数生分排名

由表中数据来看,传统的“C位”广东、上海、浙江继续领跑,而东三省盘踞倒数五位。虽然东北地区不缺乏传统名校,如“哈尔滨工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等,但东三省的大学毕业生似乎没有其他高校聚集城市毕业生的“恋校情节”,不仅外地区生源毕业后不留恋东北地区,本地生源也更钟情于南方经济发达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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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毕业生就业难度指数区域排名

就业难度指数,是毕业生数量与企业能提供的岗位的比值,也就是直观体现毕业生供不应求还是供大于求的一个比值。由表可见,东北地区的毕业生数量比企业岗位数量的比值最高,也就是就业难度最大。东北地区作为老工业基地,传统国企体量庞大,而这些国企本身大多数正在经历转型中的阵痛,能提供的就业岗位有限,而民营企业无论是数量、规模与资本充盈程度都不能与南方发达省份相比,所以就业难度大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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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毕业生岗位平均薪酬区域排名

表3平均薪酬排名与表1吸引指数省份排名呈现出了相同的趋势,东北地区也落在了同样的尬尴位置。由此可见,平均薪酬低是缺乏地区吸引力低的一个直接原因。

(三)人才流失与熟人社会互为因果

经济发展所引发的“马太效应”使东北地区面临着内忧外患:一方面外部省市虹吸了大量的东北人才,尤其是年轻的高素质人才;另一方面本地的人口增长愈发缓慢并且老龄化趋势不断加重。因为根深蒂固的“熟人社会”效应,吸引不来优秀的外来人才,即使有外来人才加入,因为缺乏“熟人”地缘,在社会竞争中不能公平地与坐享“熟人”红利的本地人竞争,也无法真正地留住人才;本地的部分优秀人才,也因为在社会资源上不占优势,转而远赴外地参与“相对”公平的社会竞争。反过来,正因为本地人才不断流失,外地新鲜血液补充不进来,留在本地的,是越来越熟的“熟人”,社会流动越来越浓稠、缓慢,渐渐成为一潭死水。

三、熟人社会对法治的负面影响

如前所述,熟人社会的核心在于“情”,运行规则及思维方式是有事先想到“情”,有“情”要利用“情”,没有情要自己创造“情”。这种创造的过程势必要造成对“法”的冲击和侵略。人们在涉及到自己的利益的时候寄希望于熟人关系存在,然而在不利于自己的时候,又格外痛恨这种有利于规则之外的“潜规则”。“究其根源,熟人社会的运行规则是人治超越法治,人们办事多凭借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生熟程度、感情的深浅程度,因‘熟悉’而模糊了责、权、利的界线,在公共事务中公权私用、任人唯亲、特权寻租、徇私舞弊也就见怪不怪。在现实生活中,越封闭的区域“熟人社会”的特征越为明显。”[4]

(一)对营商环境的影响

“投资不过山海关”的民谚,对东北人来说是如鲠在喉的一个讽刺,体现了对东北地区营商环境的一个投诉。

1、熟人社会滋生商业贿赂破坏交易秩序

一个成熟的、诚信的商业社会的基石是公平竞争,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在公平的基础上发挥作用,从而维持正常的社会运行。企业通过公平竞争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自发调节,防止资源和劳动的浪费。但熟人社会的存在使人动用脑筋去制造一个熟人环境去夺得凌驾于公平竞争之上的利益。这就为商业贿赂的存在提供了空间。商业贿赂的存在,使资本、劳动力向行贿方倾斜,而诚实守信的企业在这种不公平的竞争中沦为炮灰,造成了市场上“劣币驱逐良币”不良局面。

2、商业贿赂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不管是为了获得合法利益还露出非法利益,最终的成本都需要由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来承担。以人民苦之已久的医疗领域来说,一层一层的医药代表为了打开门路,不惜进行高额的商业贿赂。而这个情形不止在我国存在,在邻国的日本和韩国,都是沉疴已久。这些高额的商业贿赂的成本,最后层层加在高价的医药费用上,都落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头上来承担。一些医院的药品销售帐面收入已占医院总收入的50-60%,而暗地的回扣更是惊人。环节越多,药品价格水分越大。而在最后环节,为层层回扣“埋单”的却是普通百姓。

3.商业贿赂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因为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也有商业贿赂的渗透,已经给国家造成了难以计数的损失。例如,不具有资质的企业进入资源开发领域,因野蛮开发、违法开采给矿产资源造成巨大破荒、浪费和税收的大量流失。而在政府采购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不仅造成财政收入的浪费,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清廉性。

(二)熟人社会对公共管理的影响

   1、政府职能的畸形和民众心态的倾斜

在熟人社会中,政府的角色并没有完成从“包揽型”向“服务型”转变。权利相对高度集中,手中握有权利的人行使权力不受他人干涉,政府包揽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缺乏有效制约,所以必然有有心之人想办法创设与“管理者”沟通的渠道,创设“关系”,从陌生人辩称熟人,获得政策支持和政治保障。

2、“官本位”思想和官僚主义导致服务意识缺失

在熟人社会中,公共权力容易发生异化,从服务于公共利益,变为追逐私人利益。“那些把担任公职看作是横征暴敛的良机或看作是以权谋私、泽及亲友的人是公共利益的绊脚石,也有损于公职工作的效率和为全民服务的目的。”[5]当公民成为没有思想的“韭菜”可以随意收割的时候,公共管理者往往会置行政伦理的规范和原则于不顾,损害公共利益,用公共权力来满足私利。

3、民主、法制、权力监督管理机制的欠缺

极端的熟人社会可能完全替代民主和法治。因为如果能够完全按照民主的程序和法治的原则,熟人社会的熟人关系、潜规则等就没有存在的余地。“熟人社会”作为一种运行规则,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渗透进我国公共管理领域中就体现出了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因为,在一个本身完全可以依靠法制来规制的空间,渗透进人情,就必然要跟法治形成此消彼长的关系。长期以来,在我国公共管理者与监督者角色合一,权责不分,导致监督力度不够,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三)对有组织犯罪的影响

目前,我们国家正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犯罪作为有组织犯罪的一部分,与熟人社会其实也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谓的组织性,就是指有组织犯罪中的犯罪人之间是某种联系方式相互串联起来,形成稳定的犯罪组织。从目前的涉黑、恶势力犯罪情况来看,组织内部的人员无非是亲缘关系和地缘关系所形成的纽带,而涉未成年人的涉恶势力犯罪,则主要是邻里关系和同学关系形成的关系群。在这种组织构建之下,组织规模容易发展壮大,如滚雪球一般一传十,十传百,对内结构松散,靠“忠”、“信”等传统道德因素制约,而对外则“凝聚力”较强,体现在互相隐匿、串供,自首率低,给侦查工作带来比较大的难度。认识到了有组织犯罪的这种本质特征,对落实“打早打小”的刑事政策有着重要意义。打早打小,等于在早期就切断这种投石入水形成的波纹网络,防止“滚雪球”越滚越大的产生,也防止组织结构严密化的趋势。

四、如何减少熟人社会对法治的负面影响

   (一)完善制度,弥补人情、人治的不足

熟人社会的弊端在于人治对法治的入侵,所以,如何防止熟人社会的负面影响这个问题就又回到了原点——如何构建完善的制度。任何制度的构建,其初始目的只有一个——对抗人治的不足,就有如那个最古老的关于制度的故事:两个人分蛋糕,如何能保障公平,答:让一个人切,让另一个人先拿。由于我国经济尚在转型期,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尚未完全建立,“熟人社会”在这种情况中成为很多人实现其目标的重要因素和环节。

这就要求要提高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透明度,推行全面公开,依法规范公共管理人员的行为。因此,必须从制度创新入手,加强对公共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建立和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强化行政权力的内在监督,通过组织的监督和自身心理机制的规范使公共权力不能也不敢用于处理私人事务和谋取私利,从而在源头上割断熟人社会与公共权力的联系。

(二)加强监督,创设无形的“笼子”

以制度创新作为切入点,加强对公共权力、商业行为的制约,建立和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强化行政权力的内在监督,通过组织的监督和自身心理机制的规范使公共权力不能也不敢用于处理私人事务和谋取私利,从而在源头上割断熟人社会与公共权力的联系。

   (三)加强法律宣传,让契约精神深入人心

   就在不久之前,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刚刚颁布。《民法典》是核心是契约精神,契约精神是一条既可以规则生人社会,又可以规制熟人社会的规则。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都是生人社会,生人社会之中的每个人有如一辆汽车上的成千上万个零件,只有按照之前就约定好的规则有机协调配合,才能使汽车正常行驶,而这些规则、法律、信用体系都是契约。契约精神在中国的传播是一条任重道远的道路,而契约精神在中国深入人心的一天,就是熟人社会与法治社会能够自洽,不产生负面影响的一天。

【参考文献】

1费孝通著:《乡土中国生育制度 乡土重建》,商务印书馆2012年

2、贺海仁著:《无讼的世界——和解理性与新熟人社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

3、吴重庆著:《无主体熟人社会及社会重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

4、宋丽娜著:《熟人社会是如何可能的——乡土社会的人情与人情秩序》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

作者:颜贺,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检察院,117000


[1]费孝通著:《乡土中国生育制度乡土重建》,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26页。

[2]费孝通著:《乡土中国生育制度乡土重建》,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27页。

[3]1-3来源梧桐果毕业生求职平台。

[4]   《治理商业贿赂法律对策探析》,辽宁师范大学学报,20076期。

[5]《熟人社会背景下公共管理改革模式探析》,现代经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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